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匿名举报的答复
匿名同志:
你提交的《举报信》我局于2022年5月18日收悉,你举报投诉:称汉滨区关庙镇××村村民王××、李××非法买卖土地修建别墅;关庙镇审批宅基地职能部门现场同意建别墅。
根据你反映情况,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鉴于你不愿提供姓名、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答复如下:
经查,反馈问题位于关庙镇沈家岭社区。王××、李××为关庙镇沈家岭社区成员,王××在沈家岭社区共有两处房产:一处房产是其于1985年自建自住的常规外形房屋,该房屋两间两层,土地使用证号:安县农庄字第XXXX68号;另一处房产是王××于2000年5月购买的沈家岭供销社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于同年办理了房产证(安市房权证关庙镇字第〔2000〕XXX91号),该处房屋至今维持原貌。
你反映的实际建房人为王××女儿王某,王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沈家岭社区无房屋。2022年4月,王某向关庙镇政府申请在其父和伯父共同继承的老祖房基础上拆旧新建,申请建房手续已由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审核、公示,现村组已将相关手续上报至关庙镇政府审批。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王某申请新建的房屋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因相关手续正在审批,关庙镇政府已责令该户停工至今。据此,你反映王××、李××非法买卖宅基地修建别墅的问题不实。
你举报投诉的其他事项信息较模糊,且你不愿提供姓名、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调查阶段未能向你了解更具体的情况和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导致你举报投诉的其他事项未能进行核查处理。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