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评审专家库并征集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履行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等工作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我局拟建立安康市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评审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进入库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破坏鉴定等相关项目审查论证验收和外业核实相关技术工作,以及突发事件、调研工作等临时性事务,为上述领域的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提供业务咨询或提出建议意见。
二、征集标准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2.专业方向为财会造价审计、地质矿产、水工环、农业园林、土地管理、测绘、环保、土地整治修复、水利水电、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且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4.年龄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地参加相有关技术业务工作和有关活动。
5.市、县(区)自然资源系统在职公务员(含聘用、借用、挂职、学习等)不进入专家库。
6.无违法违纪、失信、被开除公职或曾经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的监管。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新入库专家按单位推荐、个人申请两种方式进行征集,由单位或个人填写《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
(二)入库公示: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对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专家库专家名单。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本人签章);
2.个人填写《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属单位推荐的,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标准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不限)或有意愿申请入库的个人,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申请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可编辑)报送我局。
联系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土地调查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18909159906
电子邮箱:756260323@163.com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5日
请下载附件: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库申请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