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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23日10时26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和战略性矿种。从执法角度评估一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违法状态。检验各地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成效,推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卫片执法工作为抓手构建跨部门执法工作平台,推动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下发卫片执法图斑数据。自然资源部按照“T+10”的时间要求,制作并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同时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相关监测成果制作补充图斑,按照“一图两用”模式,将上述图斑用于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利用高清卫星遥感影像按季度制作下发矿产卫片执法补漏图斑,监测和发现矿产资源硐采疑似违法等特殊情况。卫片执法图斑相关数据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和“国土调查云”下发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市局及时将国家下发的卫星原始影像和卫片执法图斑矢量数据下发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工作。有条件县区可自主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作为部层面统一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的补充。对其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各县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得以卫星遥感未能监测发现等为由不处理。

(二)核查填报卫片执法图斑信息。各县局、分局依据部、省、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以及《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开展核查,相关信息利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或“国土调查云”两个系统按“月清”要求填报、确认。在两个系统上填报的内容,系统以天为单位自动同步,或根据县级主动操作同步。

要严格按照系统平台设置的图斑分类标准进行填报。对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图斑要进行单独勾选备注;对涉及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问题的图斑和涉及秦岭区域、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区域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要分别进行备注。对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部已建有审批、备案、监管等系统的,图斑合法性判定以部审批、备案、监管系统信息为准。

涉及军用土地的,应以机要件单独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上报。

(三)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审核。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要求,各县局、分局加强卫片执法数据成果的系统填报、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市局将对县级上报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反馈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县级整改,并通报问题严重的县区。对上级审核反馈确实存在问题,但县级拒不修正的,市局直接对图斑性质进行认定。市局将对各县局、分局上报的卫片执法工作成果质量进行评估。

(四)监测图斑实地抽查检查。市局将利用“互联网+”、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疑似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图斑、疑似持续违法开采量较大图斑或违法严重地区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检验地方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

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图斑、重点矿产资源图斑和部反馈的问题图斑,市局将逐一实地核查,核查结果按“月清”要求或规定的时限上报。部、省厅将根据情况,选取重点图斑、重点县区开展实地抽查。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且在职权范围内的,各县局、分局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重点查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最大限度恢复耕种,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要重点查处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秦岭等生态敏感区非法用地采矿行为,严格保护生态资源;要重点查处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领域中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为,尊重城市自然地理格局,严格保护历史文化空间。对其中性质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市局将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进行查处。要督促分类整改,强化整改措施,限期消除违法状态。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要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中及时填报、更新,并与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进行关联。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有关要求,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将按月度先行冻结属地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县级拆除复耕并经市局审核上报省厅确认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冻结指标以及复耕后解除冻结情况,市局将纳入卫片执法成果报省厅。

(六)预警约谈问责。按照部、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要求,将继续沿用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问责比例计算方法评估2022年各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市局将进一步健全违法严重县区预警通报机制,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问题严重的县区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县区,及时向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发函预警提醒,倒逼县区开展整改工作。

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县区,市局将报请市委、市政府开展市级约谈;被省政府约谈的县区,市级将再约谈或问责,进一步压实县区党委、政府责任,督促限期整改。约谈将采取开门约谈,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约谈警示震慑作用。

对达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情形的县区,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市局将对约谈问责县区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并将约谈问责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上报省厅。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市局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原则

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市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级实施,各县局、分局按照卫片执法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

(二)任务分工

省厅对全省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市局对全市卫片执法工作负责,对县级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各县局、分局作为填报主责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填报,对卫片执法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要求,按时上报各个阶段卫片执法数据。

(三)时间节点

以图斑下发之日为准,各县局、分局在图斑下发次月20日前完成核查、填报;市局在图斑下发次月25日前完成审核,月底前完成“确认”。省厅每月对经市级审核通过的县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分析评估地方上报成果的真实性,并督促纠正。2022年7月20日前,各县局、分局对本辖区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工作报告上报市局。2023年3月10日前,各县局、分局对本辖区全年卫片执法成果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工作报告上报市局。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报市局的,须书面申请,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明确延期上报时间。

(四)组织模式

对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我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矿产管理科、建设规划管理科、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江南分局、自然资源江北分局及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整体推进。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全市卫片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审核上报;及时向有关专班反馈卫片执法系统中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督促县区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性质恶劣重大典型案件;核实上报卫片执法图斑及工作成果;报请市政府约谈、问责自然资源违法严重县区党委政府等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相同监测图斑的信息资料等工作。

自然资源利用科: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地块对应的合法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工作;做好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规划管理科:配合做好违反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认定等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立完善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审查;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配合做好补充耕地指标等量冻结、扣减工作;指导督促县区及时更新临时用地审批系统信息、完善设施农用地信息备案等工作。

矿产管理科: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对应的合法矿权证相关资料;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等工作。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提供卫片执法合法图斑地块对应的不动产权登记证相关资料;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重点图斑合法性的审查、抽查工作。

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自然资源江南分局、自然资源江北分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完成安康市中心城区卫片执法图斑现场核查、合法项目用地审查、临时用地批后监管、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查等工作。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专班工作机制,依据专项整治工作和政策要求,负责对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进行处置,共同推进当地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五)经费保障

各县局、分局按照部、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落实本级卫片执法工作经费,将卫片执法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高效使用卫片执法工作经费,加强对卫片执法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技术保障

要统筹多方技术力量,或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满足“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抓手,各县局、分局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支持保障,建立健全卫片执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要充分认清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发扬斗争精神,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中要亲抓亲管,积极推进查处整改工作,扎实完成卫片执法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强化内部协调,统筹整体推进。统筹协调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矿产管理科、建设规划管理科、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江南分局、自然资源江北分局等自然资源系统内部相关职能科室、单位的关系,明确职责,加强自然资源“全链条”监管,推动工作协调联动,共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将卫片执法作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严格保护耕地。

(三)强化协同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属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草、住建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对涉及交通、能源、水利设施、住建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形成清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非粮化”“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相关业务部门或专班,共同推动整改落实。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监督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局、分局作为卫片执法数据填报主责单位,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一拆了之。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严肃处理。主动自觉接受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的监督,对督察指出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按贯通协作机制的要求,将相关成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指标,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重典”查处整改,强化震慑作用。依法依规“重典”惩处违法行为,全面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把案件查处作为刹风治乱、扭转卫片执法工作被动局面的硬手段和突破口,有效遏制违法高发趋势。各县局、分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查处一批违法占地行为,市局将筛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直查、督办或公开曝光。

(六)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矿产执法。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处理、填报和审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把“依法依规”“严起来”理念落实到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强化对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和汉江沿岸县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重要矿种以及其它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监管,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七)强化数据审核,落实“严起来”要求。市局对各县区上报的卫片执法成果内业100%进行审核,并根据县区图斑情况,组织技术协作单位或购买第三方服务,利用“互联网+”、实地抽查等方式随时调取现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分析评估各县区上报成果的真实性,并督促整改。同时,以季度为单位,聚焦耕地面积,对抽查图斑真实性低于90%或存在弄虚作假整改情况的县区通报批评。对成果质量较差,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八)严格信息备案,共享成果资料。2022卫片执法图斑相关用地、用矿信息以部审批或备案信息为准,要按相关要求对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信息及时进行备案、填报,确保图斑合法性判定权源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全面提高图斑合法性判定工作效率和质量。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