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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30日14时13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安康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2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灾害形势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东段,境内山高、沟深、坡陡,断裂构造发育、易滑地层分布广泛,地质环境脆弱。在降雨、地震等因素触发下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之一些老滑坡在降雨、地震、风化、构造运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长期作用下,可能复活产生新的滑坡。强降雨、冻融作用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根据《安康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1767.3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51%;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4315.0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34%;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6082.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5.85%。截止2022年3月底动态更新数据:全市共有2917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15839户、81801人、90733间房屋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安康市气象台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我市2022年汛期(5~10月)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时间分布上,5月、6月、7月、9月降水量略偏多,8月、10月降水量略偏少;宁陕、石泉、汉阴、紫阳、岚皋、平利、镇坪650~800毫米,汉滨、旬阳、白河600~700毫米;预计汛期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预计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汛期多雨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有10天左右的轻伏旱;秋淋(华西秋雨)开始时间接近常年,预计在9月上中旬,强度略偏弱。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22年全市汛期气候趋势预测,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22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6月、7月、9月,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重点防范的区域预测。主要分布在县城、集镇、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和交通沿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浅层堆积层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较少,多为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灾害严重,应重点防治。主要分布地段为:宁陕县江口镇-广货街镇旬河沿岸局部地区;宁陕县筒车湾镇-梅子镇汶水河流域沿岸;宁陕县城关镇及堰坪河流域及其支流沿线;宁陕县龙王镇-太山庙镇沿池河流域局部地区;平利县老县镇-大贵镇-洛河镇黄洋河沿线;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所处汉江河谷及其支流沿线两岸人口密集区;镇坪县南江河-竹溪河-毛坝河沿线河谷区。

  (三)重点防范的城镇预测。根据隐患点数量、威胁人数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重点防治城镇包括:宁陕县城关镇、江口镇、龙王镇,石泉县城关镇、饶峰镇、喜河镇,汉阴县漩涡镇,紫阳县城关镇、蒿坪镇、高滩镇、红椿镇,岚皋县城关镇、南宫山镇,平利县八仙镇、兴隆镇、大贵镇,镇坪县城关镇、曾家镇。这些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预测。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毛坝关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正在开工建设的西康高铁沿线。公路:国道G316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安康-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镇坪-平利--安康段;省道S310紫阳-麻柳段;安康-瀛湖旅游专线;包茂高速安康境内沿线,安岚高速公路沿线及平镇高速公路沿线,正在建设的宁石高速公路沿线等。

  (五)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2021年已经发出有效预警的普适型监测点、2021年和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部署实施普适型监测、工程治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选择10处(详见附件)进行重点防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应对处置,并加强治理工程推进,严禁实施治理工程的隐患点发生地质灾害。

  (六)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预测。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岚皋县平溪河竹园湾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镇坪县茅坪煤矿、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汉滨区石梯重晶石矿、旬阳县公馆河流域群采汞锑矿、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旬阳县关子沟流域铅锌矿、旬阳县构元镇任家沟铅锌矿、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平利县八仙镇金鸡河瓦板岩矿等10个矿区。此外,还应重点加强对所有露天开采矿山的监测和预防。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极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本辖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风险普查的资料成果,及时编制并发布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以2022年3月底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准。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三)加强巡查、应急调查及隐患点监测。汛前,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隐患点、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夯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信息;汛中,要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警示标牌设置情况、监测记录,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到位、防灾措施部署、“两卡”发放、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汛后,成立核查组,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核查工作,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今年是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在做好5年工作总结的同时,加快推进2022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700处普适型监测设备的安装及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区域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与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形成人防+技防的新格局,同时开展14个重点集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及早全面部署2022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应急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文旅、应急、能源、铁路、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合力。共同做好重点防治区(段、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

  (三)普及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汛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微电影《守护家园》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干部、群众、农家乐、在建工地负责人等群体,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心和能力。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多途径、多方式、全覆盖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群众在防灾工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切实降低灾害风险。

  (四)强化值班责任。严格执行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安康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915-3200633,传真:0915-3228563。

  政策解读:https://zrzy.ankang.gov.cn/Content-2408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