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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4月24日至30日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4日15时19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根据市气象部门4月24日11时发布预警预报:4月24日我市有一次明显降雨及短时暴雨过程,预计汉滨区中南部、紫阳、岚皋、平利、镇坪县区部分镇办未来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部分区域有短时暴雨过程,小时雨强15-30毫米。4月28日至30日又将出现一次中雨到小雨过程。为切实做好本次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当前我市正处于地质灾害防范备汛期,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思想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会商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坚决杜绝地质灾害隐患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及时预警预报。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的原则,针对本区域雨情雨势,及时发布精准地质灾害气象预预警预报。要安排专人对专业设备发出的地灾风险预警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处置,完善预警响应机制,提升专群结合预警实效和预警水平。要加快2022年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建设,确保在汛前完成并提前上线运行。

       三、持续排查隐患。要会同平战结合技术人员,落实好“三查”制度,要充分发挥综合遥感识别技术立足地表、空天协作的优势,多维度发现隐患,分类施策、综合防治。要指导住建、水利、交通、应急、电力等部门,对所管辖区涉及人员安全的项目或设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相关主体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四、强化避险撤离。要围绕“早、盯、撤”目标,严格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出现灾险情的第一时间,配合政府果断撤离危险地带群众。特别是强降雨、暴雨期间,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分析防灾趋势,指导镇办、村组做好受隐患威胁群众的转移避险,严防人员回流造成伤亡。

       五、做好应急准备。要制定完善本部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及时对接“平战结合”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工作人员、技术队伍和物资保障。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各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员值班值守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处置高效。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