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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苗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时间:2022年04月26日14时08分 作者:佚名 来源: 分享至:

 陈苗苗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苗苗申请继承不动产,经我机构初步审定,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款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915-666690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示内容:

拟不动产的继承人:陈苗苗

继承不动产的坐落: 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7号仕府大院82单元1602


特此公示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