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承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时间:2022年04月24日16时36分 作者:佚名 来源: 分享至:
胡承华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承华申请继承不动产,经我机构初步审定,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款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915-666690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示内容:
拟不动产的继承人:胡承华
继承不动产的坐落: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滨江大道三期北侧恒大御景半岛小区3幢1单元25层03室
特此公示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