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四到位”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
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和联系单位工作责任,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四个到位”,狠抓林长制工作落实。
思想重视到位,市林长制《实施方案》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先后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对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行业林长制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片区石泉县、宁陕县包联领导、联络单位和人员,夯实了林长制工作力量。
宣传引导到位。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结合“12.4”等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搭设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列宣传牌、发放《宪法日.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单页》、《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单页》等宣传资料,将土地审批、矿产开发等涉及的森林管理有关内容融入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之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咨询300余人次。
责任细化到位。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部门职责,市自然资源局将林长制涉及的用地保障、资源调查、林权登记、土地执法、生态修复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形成了本部门和本系统林长制任务清单,建立了林长制工作任务台账,将林长制工作任务纳入对科室、单位和县区局的考核。同时,把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修复项目督导、秦岭“五乱”治理的重要内容,多次到石泉、宁陕等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林长制工作责任落实落深落细。
任务落实到位。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摸清全市森林、草地、湿地面积及相应变化情况。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将635.08km2国家一级公益林、118.69km2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林权确权发证工作,开展了林权档案整理、数据整合、资料移交和林权登记等工作。加强用地用矿环节林地审查,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作为必要的前置条件。实施中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9个,可治理恢复绩效面积147.61公顷。申报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2个,可治理绩效面积154.67公顷,《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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