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372号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田曙安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5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张乾英、纪纲、程良军、章怀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健康步道建设适合大众化全民健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健身步道作为集绿色、生态、休闲、健身于一体、方便群众步行的户外休闲健身设施,对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深远意义。结合我局职能,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我们始终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重要目标,充分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规划布局;同时指导乡村振兴规划中具体落实全民健身场地,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建设留足空间。
二是严把技术规范。在居住区建设中将全民健身设施配建作为刚性要求,与社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保障社区居民的全民健身需求。
三是加大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屡遭强降雨影响,对部分村、社区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将把全民建设场地,特别是健身步道作为改造重点,同步考虑,采取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方式,在修建防洪堤,改造原始山路中建设健身步道,为社区居民提供健身运动场地。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331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