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宏---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3日10时37分 作者: 来源: 分享至: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办理卢宏名下“安康市房权证汉滨区字
第B307000-00-1-112号”
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20)陕0902执19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20)陕0902执49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32号工行家属楼1幢1单元1层02室的转移登记手续,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卢宏名下“安康市房权证汉滨区字第B307000-00-1-112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原证注销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