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白杨坪一带矿泉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白杨坪一带矿泉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陕探矿出公告〔202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有关规定,受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白杨坪一带矿泉水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白杨坪一带矿泉水普查
勘查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位于宁陕县广货街镇白杨坪一带
面积: 0.7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8°40′52.225" 33°46′08.473"
2 108°41′36.772" 33°45′52.774"
3 108°41′29.528" 33°45′37.945"
4 108°41′22.454" 33°45′37.104"
5 108°41′18.063" 33°45′36.854"
6 108°41′12.803" 33°45′37.519"
7 108°40′44.552" 33°45′52.478"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勘查资金投入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到期后按国家政策办理延续及申请采矿许可证。
起始价:530.75万元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境内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
(3)被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6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sxggzyjy.cn),在“交易大厅”板块点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栏,查阅“ 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白杨坪一带矿泉水普查”探矿权出让公告,点击“附件”免费下载本次探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9日16时止;挂牌竞价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 2021年12月6日17时止,网上挂牌出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6时止。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挂牌竞价截止时间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3.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系统征求竞买人是否同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有竞买人同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在提示时间结束后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无竞买人同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1)报价高于起始价且不低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挂牌成交:(2)最高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无人应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矿产资源的勘查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勘查情况有差距,甚至可能找不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项目为探矿权,实际建矿后的生产规模、可采储量有可能与之不符,请竞买人酌情考虑。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11月19日(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11月19日(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出让人联系人:杨乾胜 联系电话:0915-3200924
交易平台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29-88661316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地质资料,由竞买人自行与出让人联系。
2.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3.竞买申请时间、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挂牌时间等网上交易活动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
4.竞买申请人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6.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8.探矿权出让、变更(转让)、延续、保留、转采等相关登记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