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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1〕330号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第177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时57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A

签发人:薛玉发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第177号

建 议 的 复 函

欧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易地搬迁社区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截止2020年我市易地扶贫建设及安置工作已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发〔2020〕1号)、《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办字〔2020〕3号)、《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安发〔2020〕4号)等文件,对全市易地搬迁后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关于加快产业园区配套水利设施的项目建设;给产业园区配套相应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仓库、初加工设备),提升二产和三产。此项工作在市委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发〔2020〕3号)文件中明确,牵头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为各县区,该项工作不在我局工作职责范围。

       二、关于建设产业园区工厂,延长产品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此项工作在市委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发〔2020〕3号)文件中明确,新社区工厂建设牵头单位为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我局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社区工厂建设。目前,全市已经配建标准化厂房69.4万平方米,100户以上的安置社区新社区工厂已全覆盖。

       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远景规划园区,为区域化农旅融合道路作准备。根据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安字〔2021〕70号)文件精神,我局为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全市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因此,下一步我局在做乡村规划编制时,将会把产业园区建设与文化旅游建设远景规划一并统筹考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也恳请您能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们也将持续按照市委关于后续扶持及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我局承担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133091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