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337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薛玉发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65号
提 案 的 复 函
冯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镇村人口集中区域殡葬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易地搬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情况是各社区居住搬迁群众的普遍心声,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难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搬迁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是易地搬迁的发源地、推进地、规范地。自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按照“遵循规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四化同步、一举多赢”的思路,始终将其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高点谋划,久久为功,合力推进,全市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搬迁群众26.73万户93.78万人,其中扶贫搬迁15.05万户50.58万人,避灾生态搬迁11.68万户43.2万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364个,搬迁人数占全市总人口(303万)的31%,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变迁和生产力的自我革命,谱写了陕西乃至全国易地搬迁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后续扶持工作跟进情况
做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我们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原则,合理控制集中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当前各安置点教育、医疗、水、电、路、网等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基本达到了相关要求。同时,围绕搬迁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建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娱乐活动场所等。
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社区)规划建设公墓和在有一定人口规模的村(社区)建立殡葬服务中心,属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部分。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办字〔2020〕3号文件要求,加快补齐易地搬迁安置区水、电、路、气、讯及环卫、排污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合理配建生产生活功能性用房、农贸市场、停车场(充电桩)、公厕、公益性公墓等服务设施,由发改委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我单位积极配合。为促进此项工作,我们要求各县区按需配建,确保群众红白喜事“过事”有场地,减少沿街搭棚“过事”造成的环境和噪音污染。目前,各县区均采取多项措施规划建设“小公墓”等设施,平利县“十小工程”、旬阳县“四小工程”、汉阴县“138”工程、白河县“融入提升六大行动”等,均针对搬迁群众实际需求,科学配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发展“小餐馆”“小菜园”“小库房”“小公墓”等惠民利民项目,解决搬迁群众吃菜难、物资堆放难以及婚丧嫁娶、文明殡葬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向上争取资金,根据各安置点配套建设情况和搬迁群众的实际需求,继续加大配件力度。按照市委“1号文件”要求,易地搬迁后续其他管理服务工作由各级发改、扶贫、民政等部门牵头负责,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搬迁后续各项工作,不断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易地搬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1533266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