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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函〔2021〕327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1年08月25日14时19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类别:B

签发人:王 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23号

提 案 的 复 函

民进安康市委会冯永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地共建安康创新科技园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校地创新计划合作协议和政策”的建议。

      该建议是个政策性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范畴,应由其它职能部门予以答复。

      二、关于“尽快研究把预留给安康学院的170亩地,以合作或者教育用地支持形式,落实给安康学院,建立创新科技合作园区和技术转化区”的建议。

      该地块原规划为科研基地用地,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56.68亩,我局分三个年度4个批次,取得了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征收批复(2015年第8批次,2017年第9批次,2019年第6、9批次),已征收集体土地57.2亩,对已征收土地我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按照创建要求,筹集资金10万余元进行了过渡性绿化,并每年支付一定费用给被征地村组进行日常管护。由于征地资金财政未完全落实,尚有99.48亩集体土地未征收,且宗地内村民房屋虽纳入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但未完成房屋征迁工作。

鉴于安康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我局将建议市政府保留原规划用途,并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征地资金,尽快完成剩余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三、关于“政府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精神,从财政和金融、土地方面支持建科技园区,建设科研或特色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议。

      该建议很好,具有前瞻性,待市政府项目确定后,我局将从土地供应方面给于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致函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1399155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