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314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102号
提 案 的 复 函
尊敬的江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项目调整”的建议
按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要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在落地实施前我局需组织城市规划专家按中省相关规范对项目进行方案评审,并按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逐级审核并进行公示。在此过程中也相应论证考虑建设项目的服务半径、商住比例等问题,但效果一般。针对目前电商和互联网线上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开发项目商业面积比例及空置率高,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目前我局已开展充分调研并开展修订地方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工作,该技术规定的修订是建立在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户型要求、商业与住宅比例、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配比、建筑限高、公共配套设施等指标要求上更加具有落地性,能够更好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目前该技术规定已完成初稿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在城市总体规划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规划管理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也进行充分论证,充分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要求等因素,尽量确保商业综合体能够服务周边群众生活要求的同时能够有效运作。
二、关于“借鉴一线城市商改住成熟经验”的建议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开发企业经申请专业论证后,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将闲置商业及商办等存量建筑改建为租赁公寓住房,用于增加租赁房源,满足大城市人口聚集带来的住房需求。但安康与一线城市在经济基础、人口流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局将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提交上级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后参照执行。
三、关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正在经营运转的商业街或综合体进行保障”的建议
对目前正在经营运转的商业街和综合体升级改造,我局在用地保障和升级改造方案审核方面积极提供服务,支持其升级改造、健全完善配套设施。
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致函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1330915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