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301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172号
提 案 的 复 函
马治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开发建设规划应预留义务教育阶段的土地使用空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新区教育用地现状有17所小学,5所初级中学,2所高级中学,现状教育用地面积:114.58公顷;规划建成18所小学,12所初级中学,5所高级中学,规划教育用地面积:223.44公顷。当前,高新区已经将新规划的几所学校用地与正在编制的《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在规划中优先预留教育用地,充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
2021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的通知》(安规〔2021〕008-市政府001)要求,“规划建设3000户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和小学;规划建设3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规划建设初中;规划建设10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规划建设普通高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布局教育用地,为教育用地留足空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