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1〕298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复函
签发人:王琳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330号
提 案 的 复 函
李天平委员:
您提出的《乡村振兴规划与城乡深度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根据国省市乡村振兴和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安排,对于村庄规划编制,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了村庄分类。2020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村庄撤并问题”排查工作统筹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0〕4号)精神,我局牵头推进村庄规划分类工作。我局按照任务分工,积极配合市农委办,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认真指导县区扎实开展自查工作,督促县区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8月下发了《关于重新校核统计村庄规划分类的通知》,截至2021年6月底,已对全市9县1区1807个行政村全部进行了更加完善的村庄分类。
二是开展了村庄规划评估。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村庄规划现状和村庄的问题,2021年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庄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办发〔2021〕78号),指导各县区对辖区内村庄规划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邀请专业技术团队对各县区村庄规划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基本摸清了全市村庄规划现状情况。
三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导。2020年5月,我局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发〔2020〕4号)要求,在全市选择了4个村,试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沟通衔接,确定以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充分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示范工作,全市共上报59个村庄拟在今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的通知》(陕自然资规函〔2020〕32号)、《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充分考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认真吸纳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规划先行、注重规划实用性、保持村庄的独特风貌等建议,指导各县区、镇村规划编制部门以乡村振兴试点村为重点,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传承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督促各县区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自然资源局,320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