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 202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安康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1年汛期气候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灾害形势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东段,境内山高、沟深、坡陡,断裂构造、易滑地层分布广泛,地质环境脆弱。在暴雨、地震等因素触发下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之一些老滑坡在降雨、地震、风化、构造运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长期作用,可能复活产生新的滑坡。强降雨、冻融作用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根据《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5623.52Km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10129.93Km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05%;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5753.45Km²,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6.95%。截止2021年3月底动态更新数据:全市共有2558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13189户、74568人、74618间房屋的生命财产安全。
受持续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影响,2020年全市共发生31起地质灾害,其中滑坡19起,泥石流3起,崩塌9起。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056场3.05万余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起,避免伤亡67人,避免经济损失150万元,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安康市气象台气候预测资料:预计我市2021年汛期(5~10月) 降水量较常年平均值略偏少,年降水量汉滨、旬阳、白河600~700毫米;宁陕、石泉、汉阴650~750毫米;紫阳、岚皋、平利、镇坪650~850毫米。5月、7月、9月降水量偏多,6月、8月、10月降水量偏少。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21年全市气候趋势预测,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21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7月、9月,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重点防范的区域
主要分布在县城、集镇、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和交通沿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以浅层堆积层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较少,多为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产生,应重点防范。主要分布地段为: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所处汉江河谷及其支流沿线两岸人口密集区;镇坪县南江河-竹溪河-毛坝河沿线河谷区;岚皋县佐龙镇-平利县八仙镇岚河沿岸;宁陕县城关镇及堰坪河流域及其支流沿线。
(三)重点防范的城镇
根据隐患点数量、威胁人数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重点防治城镇包括:紫阳县蒿坪镇,岚皋县花里镇、民主镇,平利县长安镇,镇坪县城关镇、曾家镇,汉滨区瀛湖镇,石泉县池河镇,宁陕县城关镇,旬阳县城关镇、蜀河镇,白河县城关镇、茅坪镇。这些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毛坝关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即将开工建设的西康高铁沿线。
公路:国道G316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安康-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镇坪-平利--安康段;省道S310紫阳-麻柳段,安康-瀛湖旅游专线、包茂高速安康境内沿线,安岚高速公路沿线及平镇高速公路沿线,正在建设的宁石高速公路沿线等。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我市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6处作为2021年度省、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六)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岚皋县平溪河竹园湾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镇坪县茅坪煤矿、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汉滨区石梯重晶石矿、旬阳县公馆河流域群采汞锑矿、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旬阳县关子沟流域铅锌矿、旬阳县构元镇任家沟铅锌矿、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平利县八仙镇金鸡河瓦板岩矿等10个矿区。此外,还应重点加强对所有露天开采矿山的监测和预防。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极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三、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根据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十四五”(2021-2025)是安康市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秦巴明珠的重要时期,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做好“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本辖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资料成果,及时编制并发布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以2021年3月底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准。
(三)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四)加强巡查、应急调查及隐患点监测
汛前,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隐患点、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工作,夯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信息;汛中,要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与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到位、防灾措施部署、“两卡”发放和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汛后,成立核查组,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核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普适型监测设备的安装及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区域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与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形成人防+技防的新格局。完成全市十个县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的提交,开展17个重点集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及早全面部署2021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应急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协调联动
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文旅、应急、能源、铁路、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合力。共同做好重点防治区(段、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
(三)普及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汛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分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干部、群众、农家乐、在建工地负责人等群体,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心和能力。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多途径、多方式、全覆盖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群众在防灾工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切实降低灾害风险。
(四)强化值班责任
严格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安康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915-3200633,传真:0915-3200633。
解读链接:https://zrzy.ankang.gov.cn/Content-2293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