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明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时间:2021年08月23日15时54分 作者:佚名 来源: 分享至:
毛明理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毛明理申请继承不动产,经我机构初步审定,拟对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款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915-666690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示内容:
拟不动产的继承人:毛明理
继承不动产的坐落: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中段家园小区4幢7单元3-西室(房产证号:安康市房权证汉滨区字第B305701-00-4-73X号)。
特此公示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