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修订完善测绘资质管理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自然资源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深化测绘资质改革,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测绘市场主体活力,修订完善了测绘资质管理政策。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为测绘单位纾困、减压为重点,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大力改革。
一是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将测绘资质由甲乙丙丁4个等级压减为甲乙两个等级。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至20项,压减幅度达85.5%。
二是下放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保留在自然资源部审批外,其余9个专业类别的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均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是合理降低准入门槛。突出测绘资质专业属性,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降低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常用贵重装备的考核要求。
四是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压减证明材料,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测绘资质电子证书。
鉴于此次测绘资质改革力度较大,为做好新旧政策有序衔接过渡,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测绘单位的影响仍在持续,给予测绘市场主体较为充足的复审换证时间,在人员认定方面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确保改革平稳过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