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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曝光汉阴县4宗违法案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48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效震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现将汉阴县依法查处的4起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一、汉阴县平梁红星新型建材厂越界开采案。

2020年9月经汉阴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汉阴县平梁红星新型建材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汉阴县平梁镇清河村一组越界开采页岩,属非法开采行为。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对该起违法开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回许可矿区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450元。目前,该企业已履行行政处罚。

二、汉阴县平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二分厂越界开采案。

2020年9月经汉阴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汉阴县平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二分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汉阴县平梁镇兴隆村一组越界开采页岩,属非法开采行为。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对该起违法开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回许可矿区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900元。目前,该企业已履行行政处罚。

三、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委会非法占地案。

2020年11月经汉阴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委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三组集体土地1464.7平方米建堆料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破坏土地行为。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村委会自行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村委会在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积极进行整改,自行对占用的地块进行了复垦。

四、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村村民石某非法开采石料案

2020年 6月经汉阴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村村民石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汉阴县平梁镇石门寺村开山取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开采行为。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该起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缴纳罚款2000元。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