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县域村庄布局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为认真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布局工作安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村庄布局工作
根据《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农村产业发展、空间管制、村庄分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风貌指引、村庄安全及防灾减灾等方面,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建立以县域村庄布局为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
二、将村庄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各县区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应把村庄布局作为重要章节,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内容:
1.村庄发展条件分析。从产业发展对村庄分布的影响、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区位与交通条件等方面综合评价县域村庄发展条件、优势和主要问题,为确定村庄空间布局提供依据。
2.划定村庄产业发展方向。依据产业发展类型,统筹规划县域村庄产业空间布局,合理划分村庄产业功能分区,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用地布局。
3.体现空间管制要求。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结果,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县域村庄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4.明确村庄分类。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明确县域村庄分类,统筹建立镇村空间体系,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求提出规划编制要求。
三、严格工作时限
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最新要求,各县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前应做好县域村庄布局工作,市局将把县域村庄布局作为重点技术审查内容。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时间节点,同步完成村庄布局有关工作,将村庄布局和村庄规划工作纳入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按照市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办发〔2021〕52号)要求,定期梳理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报送2021年度村庄规划预计完成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和《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安办字〔2021〕16号)要求,各县区将今年可以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的村庄进行梳理上报,市局对上报情况核实汇总后,下达2021年村庄规划完成任务。此项工作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标考核,请各县局、分局认真对待,按照实际情况如实报送,于2021年4月26日12:00前将2021年度村庄规划预计完成情况通过公文平台反馈至市局。(联系人:武泽君,联系电话:13992553705)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