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任务最繁重、最紧迫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御水平,按照3月9日“全市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暨地质灾害防治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内控指标下达任务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一)抓紧完成“双清零”目标任务。今年是实施五年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第四年,即将进入收官见效之年。按照省厅要求,2018年、2019年建设项目要分别在3月底前、6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成,时间十分紧迫。为压实责任,确保进度,1月至3月省、市就“双清零”工作召开点评会、推进会4次,各县区要紧盯时间节点,分类施策,蹲点督导,抢抓非汛期有利时机,采用强有力举措,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率,确保按期完成各年度建设任务。
(二)加快建立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按照2021年实施方案下达的指标任务,今年全市要完成70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任务,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专群结合预警点建设进度表》进度要求推进工作,在招标完成后实行日报告制度,打好提前量,确保在4月1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4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5月10日前全部设备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
(三)统筹推进2020、2021年各建设任务。按照省厅批复意见,今年1月市局分别下发了2020、2021年度实施方案。在完成2018、2019年“双清零”目标同时,今年要统筹推进2020、2021年度建设任务,4年的建设任务务必在一年内完成,任务相当繁重。各县区要厘清思路、提前谋划、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周计划、月计划短期目标和作战图,结合各年度方案下达的风险排查、综合治理、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绩效指标,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对标对点,责任到人,压茬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各年度目标任务。
二、抓紧编制防治规划、方案
(一)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各县区要结合防灾减灾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年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任务,认真总结防治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短板,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加强风险管控措施,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要工程、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为全市“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尽快发布年度防治方案。各县区局、分局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会同本级气象、水利、应急、交通、城建等部门,抓紧编制本区域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镇办、街办编制好实施方案。县级防治方案务必于4月20前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三)修订完善技术支撑预案。各县区局、分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并结合实际编制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预案、工作方案,确保应急技术支撑工作高效有序。
三、夯实筑牢防治工作基础
(一)强化防灾联动机制。深入贯彻宣传《条例》《办法》,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防治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力防、配合救”的防治总体思路,持续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力量整合的联动联防机制,做到“防”、“救”链条的无缝对接。持续推进“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落实补助资金,加强支撑保障,全面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为科学防灾救灾提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扎实开展地灾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地灾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发现的疑似隐患点和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建立隐患排查巡查台账。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迅速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制定防抢撤预案。要指导交通、电力等部门对公路、铁路沿线及电力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移交相关负责单位,并指导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三)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区要及早核实、核准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认真落实好群测群防责任主体,制定预案、措施,指导镇村制定监测工作方案,落实好监测责任。要动员社会力量严密防范地质灾害,提高成功预报率。要及时、足额将监测经费发放到各隐患点监测人,确保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要认真做好群测群防动态更新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与系统的一致性。
(四)加强避灾演练培训。按照2021下达的内控指标任务(见附件),各县区局、分局要及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培训计划。以政府为主导,组织镇办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地灾应急技术支撑演练和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演练。针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网络、媒体等线上线下方式手段,对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社会群众开展防治业务技术和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提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四、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按照部省要求,今年在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要开展重点区域1:1万大比例尺高精度调查评价及风险区划工作,科学合理划定易发分区、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精准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区,实现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全覆盖。3月底前要完成白河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充分运用普查成果,探索隐患点加风险区的“双控”预防新格局。
(二)提升地灾监测预警水平。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推广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应用,推进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和区域隐患风险早期识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会商研判、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落实地灾监测工作经费。依托防治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完善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子系统,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精度和实效性。
五、突出抓好汛期应对防范工作
(一)夯实防范措施。坚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全覆盖,充分运用群专、群防、无人机等“人防+技防”的手段找准、找全潜在的地灾隐患风险。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果断防范措施,予以排除。要重点排查群测群防隐患点、矿山矿区、移民搬迁安置点、集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处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监测点发生伤亡事故。要加强对农村切坡建房和山区工程建设的高精度地灾隐患排查和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加强风险防控。
(二)强化临灾避险。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灾前联合预警,灾中精细服务,灾后联合调查和重点区域巡查监测协同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精细化、准确性。特别是汛期和强降雨期间,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分析趋势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全力配合应急部门做好救灾现场技术支撑,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非汛期值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工作,确保非汛期值班、汛期24小时值守信息畅通、准确。要加强与应急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速报制度,按一事双报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的速报、续报和上传下达。各县区局、分局要于4月25日前将汛期值班安排报送市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传真)3200633。
(四)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平战结合”应急技术支撑体系,提前落实好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防灾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人、应急物资和车辆等设备。要加强与应急部门的互联互动,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技术支撑工作,为科学施救提出科学合理的专业意见。
六、全面提升地灾防治科技化水平
不断完善地灾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打通预警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将地灾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点到人。结合综合防治体系群测群防系统升级,整合、优化现有的地质灾害信息化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和地灾防治APP的安装推广使用,推进地灾大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形成以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为核心支撑的工作格局,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