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3月8日,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代表团团长刘国中,副团长赵一德、梁桂、刘小燕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表示完全赞同。大家表示,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梁桂代表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修正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条文规范,具有很强的原则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必将进一步规范全国人大工作程序,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党员干部,将带头学习、尊崇、维护好修正草案,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勤务员”。
方燕代表说,两部法律的修改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总结了实践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两部法律的修改全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将很多意见纳入修正草案,这也是全过程民主的体现。
孙维代表说,对两部法律的修改,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李春临代表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两部法律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两部法律的修改体现了宪法精神,深化了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人大工作的实践,把握政策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杨长亚代表说,两部法律修改后更科学系统,用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总结,固化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是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
沈泉代表说,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新时代人大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两个修正草案在提高会议效率、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等方面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赵超代表说,两个修正草案结构科学合理、内容切合实际,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
徐立平代表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施行以来,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这次对两部法律的修改,必将进一步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郭永红代表说,对两部法律的修改,是适应宪法修改、全面依法治国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了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原则和立法的客观规律,是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