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转发《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04日17时12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