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结合国家“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日—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活动。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次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活动的首要任务。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举行讲座、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要注重学习宣传实效,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系统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全面落实“12.4”宪法日宣誓制度,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确保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有序推进。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事例,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深入开展生动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三)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规范的虽是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和各环节,是自然资源管理今后长时期的法治引领和根本遵循。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宗旨和内涵,在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发展中遵循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宗旨,不断提升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民法典与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方式,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特别是宣传好核心精髓和与自然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全社会正确了解、掌握、 遵守、运用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一把手” 亲自抓法治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区别岗位、环节、人员需求,精心设计相应学法课程,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培训,重点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系统学习宣传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法规。要切实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结合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疫情防控等工作,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和群众需要,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学习强国”、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普法漫画、短视频,大力开设云端课堂,积极开展网上答题等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推动提高“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工作生活中的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
(五)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自然资源系统的落实提质升效。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系统各级干部在行使各项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时,以法律执行者与普法责任者双重身份,坚持问题导向,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对有关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围绕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通过发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引导规范行政相对人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教育功能。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内容,作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集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的生动局面。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宣传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好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宪法宣誓、法治业务培训、“七五”普法成果系列宣传,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集中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自然资源的能力水平,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各单位开展法治宣教月活动的情况,请在2021年1月5日前报送市局法规科。
联系人:张兵 电话:3433372
邮 箱:835499137@qq.com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