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制止“舌尖浪费”(新视角)
如今,总有一些人在“吃”这件事上很任性:片面追求“上档次”,用餐“只点贵的,不选对的”;剩饭剩菜不打包;自助餐消费时超量取餐,“把花出去的钱吃回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不断加剧之势。以往对于这种现象,人们除了进行道德谴责外,似乎也没别的好办法。不过,随着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日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治理食物浪费恶习今后将有了法治手段。
为何要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现实性不言自明,主要针对的是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和环节、一些人身上长期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相关部门日前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粮食浪费主要存在于商业餐饮、公共食堂和家庭饮食等消费环节,仅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就达170亿-180亿公斤,这还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而从全球看,每年的食物浪费量更加惊人。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全球每年生产的食物中,约有1/3被丢弃或浪费,相当于13亿吨粮食。
从现实情况看,中国粮食产量尽管连年丰收,但粮食中长期供求仍呈紧平衡状态,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决不能放松粮食安全这根弦。
从普通人的感受看,中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家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在很多家庭的消费支出中,食品依然占比很高。
食物浪费不是中国人的传统,一些人的陋习必须革除。对于制止餐饮浪费,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道德倡导和个人自律,一些地方此前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性要求,但条文分散且可操作性不强,这种“软约束”的效果有限。因此,以立法的刚性反对食品浪费就成了底线要求。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可谓正当其时。草案提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相关环节中的粮食、食物、食品浪费行为。比如,公务活动用餐推行标准化饮食;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将被处罚;消费者如果造成明显浪费将被收费等,这些规定让人真切感受到该法立足于系统性治理,有利于建立反对食物浪费的长效机制。
当然,有了良法还要善治。要避免治理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就要加强监管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根本解决粮食浪费问题,应在粮食、食物、食品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收购、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当前,不妨以餐饮环节作为切入点,以防止食物浪费为重点,同时对相关环节的监管力度不放松,方能最大程度遏制浪费。
“一饱之需,何必八珍九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传承中华民族的勤俭节约之风需要道德约束,也需法治护航。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只有严格执行、完善落实,才能以良法善治之功,收移风易俗之效。而要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让珍惜粮食成为每个公民的生活习惯,需要我们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