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明显
“今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对西安、宝鸡等6市进行检查,通过现场察看、暗访抽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我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秦岭6市分别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或市长任主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推动工作开展;设立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亿元、秦岭生态建设引导基金1亿元,支持秦岭采矿区修复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此外,还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并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挂牌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等机构,秦岭国家公园纳入全国国家公园总体布局,逐步形成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报告显示,我省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秦岭“五乱”问题专项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尾矿库安全运行、农家乐环境整治等工作。自2018年8月以来,查处秦岭区域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整治违建问题4171个,查处乱砍滥伐案件326起,完成秦岭地区矿权退出73个,整治乱排乱放砂土弃渣问题624个,拆除违建农家乐324户、关闭1267户,查获乱捕乱猎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544只(件)。在执法监管方面,我省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配备四级网格员6842名,加快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网格化监管平台。同时,加大对涉秦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9年至今,共侦办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刑事案件7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5人,打掉犯罪团伙41个。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完善规划和相关制度,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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