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袁宝安名下 “安房权证产字第C301200-06-41-1101-2号” 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4日17时00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关于办理袁宝安名下
“安房权证产字第C301200-06-41-1101-2号”
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19)陕0902执恢528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9)陕0902执恢5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张岭六区鑫州家园41幢1-101室的转移登记手续,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袁宝安名下“安房权证产字第C301200-06-41-1101-2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原证注销废止。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