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0〕322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0〕322号
尊敬的刘连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对主城区部分用地半年内不开发建设进行绿化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对中心城市已征储备地投入了大量资金,均做了过渡性绿化管控工作。因机构改革,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增设储备科负责中心城区已征储备土地管理工作,并正在制定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对已供土地继续对建设业主跟踪监管,建设项目若半年内不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我局将会同市创建办致函建设业主责令进行过渡性绿化,达到环保要求。
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尽量做到全复绿、不裸露。
特此致函
联系单位: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联系人电话:来庆安 13991555572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