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函〔2020〕321号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0〕321号
尊敬的李建飞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重点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有关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块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建议
按照中心城市各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模式,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和筹集安置房源,对安置房建设用地我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一是及时组织项目用地对省报批工作;二是快速实施土地统征工作;三是简化程序保障供地。
二、关于“关心关爱房屋征收一线干部”的建议
目前,中心城区正在实施9大片区15个棚户区项目,区政府和辖区镇(办)投入了大量人力,组建了一支务实高效的土地房屋征收队伍。一线干部积极主动作为,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白加黑”“5+2”精神,有效地保障了各项目建设需要。我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建议在干部任用选拔上适当考虑长期参与中心城市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一线干部,多一些关心关爱,充分调动一线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土地房屋征收法制环境保障”的建议
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我局统征中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但也存在着大量的信访矛盾,每年信访答复量大,且行政诉讼案逐年增多,为化解信访矛盾和纠纷,我局专门聘请律师团队坐班指导,从法律上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在今后征迁工作中召开听证会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跟踪报道中心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让市民及时了解、理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关于“加快规模统征土地移交工作”的建议
从2013年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共委托区政府实施规模统征土地25宗,面积约6134余亩。目前除黄沟片区委托征收土地尚未移交外,其余已征土地均已移交,大部分土地已供地,尚有东坝片区约600余亩、月河片区约900余亩、长春片区约1000余亩未供地。所移交土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移交土地上的附着物、坟墓未迁移清表;二是规划项目由于建设资金等原因不能及时实施,无法供地造成土地闲置,加大了储备地管理难度。
近期,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正在和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对接,对每宗地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由区征收办协调镇(办)完善已征土地迁坟清表和埋桩定界工作,并加强对已征土地日常管护,加大“两违管控”力度,确保已征土地内不出现垃圾乱倒、抢栽抢种、抢搭抢建行为的发生。
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致函
联系单位: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联系人电话:来庆安 13991555572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