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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办理黎远青名下“安房产第B305400-03-3-12B号” 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04日15时30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办理黎远青名下“安房产第B305400-03-3-12B号”

 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12)涞执字第137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2012)涞执字第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1号文昌商住区31单元2层北室的转移登记手续,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黎远青名下“安房产第B305400-03-3-12B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原证注销废止。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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