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张世顶名下 “陕(2018)安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04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01日09时02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关于办理张世顶名下
“陕(2018)安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04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19)陕0902执恢118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9)陕0902执恢1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8号的转移登记手续,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张世顶名下“陕(2018)安康市不动产权第000004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原证注销废止。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