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编制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2020年度编制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编制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XHX-AK-2020-02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地 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881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
联系方式:0915-32281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完成2020年度编制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编制(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2020年度编制长春片区棚改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
六、项目预算:29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发售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17时止(工作时间)
3、发售地点: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东大街2号(产业文化发展中心院内5楼))
4、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5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0年8月21日15时0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6楼1609室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