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治中心城市规划区 房地产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高新分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整治全市房地产领域乱象,着力破解群体性信访高发问题,经研究,决定将中心城市规划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延长一个月,至2020年8月5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抓好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突出抓好治理乱象、严格监管、打击违法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房地产领域涉自然资源系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再强措施,精准施策、强力推进,打好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不折不扣完成既定解决问题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好百姓的切身利益。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力度。
1.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会同住建部门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拟定住房用地出让方案。拟出让地块依法进行土地调查,确保面积准确、权属合法,净地出让没有纠纷。
责任单位:市统征整治中心、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责 任 人:来庆安 付 杰 杨 科
2.加强住宅项目用地一级市场清理排查力度。重点清查2013年以来,所有一级市场已出让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重点是出让合同价款缴纳情况。对存在违反出让合同情况的宗地,要逐宗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责 任 人:杨 科
3.加强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批后监管。重点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4〕4号)有关要求,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加强对中心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出让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实地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全面清理涉及已供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治和管控。
责任单位:江南、江北分局(分辖区负责)
责 任 人:王开斌 吴小宝
(二)强化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措施。
重点针对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房地产领域行业乱象问题线索,认真排查梳理,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提请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及时会商处理,属于其他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及时报告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人:刘洪波
(三)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排查清理中发现的房地产领域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市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清理排查整治中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执法机构移交,执法机构应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责 任 人:朱 斌 马 峰
(四)高新区专项行动的开展。
由高新分局全面负责高新区范围内的清理整治任务,按期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高新分局
责 任 人:赵金山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房地产市场乱象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清醒认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坚决担负起监管责任,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夯实岗位职责。要按照责任分工对中心城市房地产领域乱象再开展深入集中排查,深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挖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要保持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常抓不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曝光和诚信惩戒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将排查清理整治工作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一步严格督导问责。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重大情况隐瞒不报、违法违规线索未按规定及时移交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