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技术指导工作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扎实做好我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工作,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技术指导工作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薛玉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搬迁办主任
副组长:罗新玮 市秦岭办专职副主任
马文艳 市扶贫局副局长
刘年喜 市搬迁办副主任
成 员:邹 峰 市发改委科长
王千军 市脱贫办科长
卢大奎 市搬迁办科长
王荫菊 市搬迁办科长
梁大川 市搬迁办副科长
刘 丽 市搬迁办干部
驻县技术指导及表格审核人员:
汉滨区:市搬迁办夏远峰
汉阴县:市搬迁办谢 勋
石泉县:市搬迁办毛克能
宁陕县:市搬迁办刘 丽
紫阳县:市搬迁办卢大奎
岚皋县:市搬迁办梁大川
平利县:市搬迁办刘福志
镇坪县:市搬迁办李 宁
旬阳县:市搬迁办杨 橙
白河县:市搬迁办李 译
主要职责:
1.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业务培训。
2.督促县区政府履行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主体责任。
3.负责业务工作日常指导和协调,对县区填报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和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相关内容进行归口审查,认真核对县区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县级自评价结论报告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市脱贫办牵头负责对县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组织相关搬迁后续扶持业务部门,对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安置区及周边产业发展与就业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及社会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对安置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搬迁人口情况、搬迁建设及拆旧复垦情况进行审核(具体由驻县技术指导人员审核)。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组要加大统筹力度和组织力度,主动研究、有效解决评估核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上请示沟通和对下业务指导,统一口径,准确答复,落实责任,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二)务必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工作。技术指导组要推动指导面上工作有序开展,依据责任分工,迅速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县联动、县区为主”的工作体系。要配齐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工作需要该集中办公的要集中统一办公,有分有合的开展工作。
(三)聚焦具体问题,及时报告情况。技术指导组要树立问题导向,紧扣问题推动开展评估核查工作。对县区自查验收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向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报告。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