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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

时间:2020年07月09日16时58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为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更好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 〔2020〕7 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市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行政主管责任在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业务主管责任和主办责任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市局网站承办责任在安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市局办公室(市局网站)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 信办、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根据工作情况提请召开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联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引导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社会舆论的指导、协调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的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协调督促政务舆情主体责任制落实,指导协助 涉事责任部门做好网络(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回应等 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做好政府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联系协调我市各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域名管理 和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网络安全监管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更新、运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