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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李瑞荣(曾用名:李红)名下“安房权证产字第18991-8号”

时间:2020年06月24日16时49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7.2款、第2.1.2款、第9.3款、第9.4款的规定。“(2019)陕0902执恢53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9)陕0902执恢53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嘱托,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直接办理安康市汉滨区张岭三区282-401室的转移登记手续,法律文书中对应的权利人李瑞荣(曾用名:李红)名下“安房权证产字第18991-8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原证注销废止。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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