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现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0〕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我市气候变化异常,强降雨、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易发,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非煤矿山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地灾灾害隐患排查,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上下连通,保持与地质灾害排查技术支撑单位、气象部门等紧密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情况、汛情等,确保能及时妥善应对事故险情。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9日
请下载附件:《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