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卫生,迎接国卫国森周期复审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验收,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创指字〔2020〕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五城联创、四级同创”年度目标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市区一体、部门协作、全面治理、全民参与”原则,按照“标准引领、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标本兼治”要求,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5 月 13 日,以机关和帮扶社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整治单位卫生。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和“门前四包”责任,结合第 32 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机关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洗、大整治,着力营造干净卫生的机关工作环境。强化办公区、卫生间、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卫生管理,督促仿制单位和餐饮企业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公共区域消毒消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科学除害,避免疾病传播。(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负责)
(二)整治社区环境。坚持“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帮扶社区——前张岭社区义务劳动,强化老旧小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十乱”治理,确保帮扶社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局创建办牵头,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负责)
(三)整治待供空地。加强中心城市已征待供土地垃圾污染、“三堆六乱”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从4月15日开始,由统征中心负责,对中心城市已征待供土地尤其是主次干道两侧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出分门别类整治处理意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清除垃圾、设置围挡或开展过渡性绿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统征中心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国卫、国森周期复审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在即,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既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有力抓手,也是全面实现“五城联创”年度目标的现实需要,更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 组织,严格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压实责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的职能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措施,要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到人,加强督办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普及疾病防控要点和整治行动要求,加大整治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整治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全民参与,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共建共享美好城市环境。
(四)严格督查。局创建办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内容,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导检查工作,组建两个专项检查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