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用地审查报批流程办事指南
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开工复工重点项目、企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加快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了疫情防控期间用地保障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利用科,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用地审查日常工作。
一、应急疫情防控项目先行使用
疫情防控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等需要紧急用地的,可以依法先行使用。项目用地前,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和征询土地权属人意见,并按规定给予补偿。疫情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要积极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要恢复原状并及时归还,同时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备。
二、用地报批绿色通道
对应急疫情防控、包装饮用水、基础设施、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开通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做到即受即审。在计划执行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特别是省、市明确的需近期开工建设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用地。
三、用地不见面审查报批
用地报批的工作流程为:用地单位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卷→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市政府审签→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报件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化传输方式报送,市自然资源局用地保障工作专班对报批材料实行集中会审,自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审查并报送市政府审签后,及时通过自然资源内网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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