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十条措施让纪委派驻监督落到实处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党章规定和省厅党组、市委的部署要求,中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印发《关于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措施》,创新探索10条措施,真正使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经常沟通交换意见。局党组书记经常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局机关、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等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整改情况每年底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反馈。
二是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局党组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三重一大”等重要情况,特别是主动接受政治监督、选人用人、作风建设、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局党组每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至少每半年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1次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共同研判全系统政治生态;每年开展1次述职述廉评议,夯实党风廉政责任,防控和减少廉政风险。
四是决策全程接受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以局名义召开的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会、专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类会议,提前告知其会议时间、内容及相关材料。各类会议纪及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五是选人用人征求意见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时,在启动考察程序后应就党风廉政情况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干部考察过程中及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干部考察结束后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提交考察情况,提请驻局纪检监察组适时组织廉政考试、出具干部廉政鉴定,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坚持一票否决。
六是认真落实监督建议。主动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了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建议,举一反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完善制度和监管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
七是高度重视问题整改。重视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建立专门台账,依规依纪加快处置,与驻局纪检组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各县区局党组织巡察结果、审计结果的研究,加大督促和整改的力度,及时主动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反馈问题线索查核情况。
八是务实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每年做到“四必谈”:即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县区局(分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县区局(分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重点关键岗位负责人必谈,市局党组书记、分管人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与干部任前必谈。
九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会商制度,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局党组及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处理;建立例会制度,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分析研判廉政风险防控、研究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局党组对直属机关纪委查办的案件,在做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征求驻局纪检组意见。
十是支持配合监督执纪。局党组最大限度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监督要求及时落实、调阅资料全力配合、办公用品足额保障、重要情况通报共享,在配合中接受监督,在监督中落实工作,在落实中追赶超越、勇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