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出函告: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填报期限 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
时间:2020-02-25 14:51 作者:孙安然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分享至: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2月19日,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就延长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期限等事项发出函告,明确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填报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填报公示仍有困难的矿业权人,可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受疫情影响逾期填报公示信息的矿业权,其相关记录不纳入信用记录。
同时,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更多采取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进入勘查和采选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完成期限可以适当延后。
此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制作系统操作培训视频和培训手册,并通过信息公示系统推送,运用电话、网络等形式与管理部门、矿业权人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及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2018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3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电话:0915-3204675 备案编号:陕 ICP 备2021008797号-1
技术支持:0915-3282461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