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康泰园小区房产证办理“有关情况的核查结果
时间:2019年12月06日10时46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匿名网友反映:“2011年,我购买康泰园小区9号楼xxx室,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2015年开发商会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该房屋的房产证至今未办理,现在我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尽快办理康泰园小区房产证。”,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康泰园小区9号楼办证情况回复如下:
一、有关网友反映的康泰园三期9号楼xxx室房屋登记问题,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公司向登记部门提供开发建设小区的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受理后,办理该小区总证;房产开发公司取得不动产权总证后,小区业主按登记规定提供个人详细相关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开发公司和商铺业主共同申请,登记中心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二、经与开发公司核实:现康泰园小区3期已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总证资料。因康泰园二期体量较多,涉及办证的楼幢户较多,登记部门已进入系统录入信息资料环节,开发公司已委派2名员工专职从事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