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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函

时间:2019年10月08日10时10分 作者: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各县(区)人民政府,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陕自然资字〔2019〕24号)精神,为了全面完成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长期以来,我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等因素的制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2018年,我省被纳入了中央财政四个重点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份之一,实施期5年。通过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切实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监管。

组  长:何邦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昌林  市财政局局长

王  琳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华  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尹正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处长

郭  峰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仁卫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夏德晏  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金组、审计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夏德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县(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有关建设工作。资金组设在市财政局,负责防治体系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各县区落实配套资金。审计组设在市审计局,负责防治体系建设中的审计工作。

二、思想高度重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设生态文明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自评工作;市财政局应当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筹集和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市审计局应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审计。各县(区)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协同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为建设西北经济生态强市提供优良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

三、夯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夯实主体责任。按照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绩效考核要求,地方资金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要指标之一。为夯实县区主体责任,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已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市建设任务、承担资金及绩效目标,为确保各县(区)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每年年底,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将在县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联合进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对绩效较好的县区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的县区一律削减或取消。

四、做好制度落实

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将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抓好安康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实施。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可参照部、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贯彻意见。

五、加强督导检查

省上每年对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将组织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对辖区内实施的建设项目至少检查一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和通报项目情况。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和财政局督导工程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实施中的自检、自验和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新时代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与能力建设手段,实现了“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总体绩效目标,初步建成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