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局抓好用地服务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目标,全力抓好用地保障服务,多措施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保障旅游用地空间和规模。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布局和规划引领作用,提前谋划,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结合,优先将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规划保障,进行专项布局。对发展前景好,具有引领作用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纳入用地计划,安排用地指标,积极组织用地报批。2016-2020规划期间,共安排旅游用地近千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00亩,占全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3%。2017年至今,平均每年安排旅游用地200亩左右,占全县年度用地指标的10%以上。2012年以来,累积为各类旅游项目报批用地1300余亩。
灵活旅游用地管理和供应。活用土地供应管理和省市支持旅游发展用地相关政策,对旅游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和多方式供应,积极探索点状布局用地模式。对各类旅游项目中永久性建筑,如鬼谷岭景区的售票接待中心、殿观设施等,按照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对景区内自然景观和种植养殖用地,如饶峰驿站生态观光园、动植物体验区等按原农用地管理,不再进行征收转用。对旅游项目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用途单一,且带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性质的用地,如杨柳风情园广场和服务区、两河旅游接待停车场、后柳水乡中心广场等以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经营性用途或混合用途的,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对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步道、厕所等设施参照公园用地进行供应。对单个旅游项目,根据其发展规划,分年度、分批次、分地块进行供地。鼓励和支持旅游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如胜利旅游村使用废弃公路建设跑马场等。通过一系列措施,缩短了供地时间,降低了用地成本,减轻了项目负担。
做好旅游用地监管和服务。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安全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严格旅游项目用地准入和用途管制,强化土地供后监管,规范和引导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用地。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用地审批程序,提升用地保障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项目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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