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高新不动产登记局在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时间:2019-03-14 17:36 作者:晁居堂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至:

近日,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登记《职业责任保险》,这标志着安康高新区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据了解,为有效降低登记风险,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借鉴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进经验,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建立赔偿制度。在确保保险覆盖登记工作全流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险方案。协议约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每年提供总金额1000万元的不动产登记风险保障,每次赔偿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推行不动产登记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又一项制度创新,它能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登记风险,以最少的成本来保护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登记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企业和服务群众,为不动产登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