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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法治之帆 为事业护航 ——我国测绘法治建设40年成就综述

时间:2018-11-30 16:25 作者:马春静 来源:中国测绘宣传中心 分享至:

沐浴改革开放的东风,测绘地理信息人紧扣时代脉搏,谋发展之基,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逐步完善的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法治体系,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

科学立法 夯实根基

“治国无法则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第一部测绘行政法规是1955年12月由周恩来总理签发的《关于长期保护测量标志的命令》。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测量法式(草案)》《编制出版我国地图暂行管理办法》相继发布。这些法律法规填补了我国测绘法治建设的空白。

1978年,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改革开放的春风让我国经济建设步入快车道。经济发展,测绘先行。测绘这个古老的行业焕发出勃勃生机,急需一部根本法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测绘法律,是我国测绘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成果。作为指导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法,《测绘法》是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它的应运而生,标志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开始步入法治轨道。法治的力量推动着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砥砺前行、铸就辉煌!

2002年,改革开放成果绽放,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万亿元, 经济总量迈上一个新台阶。这一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的宏伟目标,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伴随着依法治国建设步伐的加快,《测绘法》在这一年进行了修订,确立了测绘统一监管、基础测绘管理、测绘资质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市场监管等一系列基本制度。

时光飞逝。2002年《测绘法》修订实施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也不断加快转型发展。测绘地理信息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新型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地理信息产业如雨后春笋,由小到大,蓬勃发展。新变化带来新挑战。原《测绘法》有关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管理制度、监管手段等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2011年,《测绘法》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历经6年努力, 2017年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习近平主席签署第六十七号主席令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强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和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促进测绘成果共享与应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保障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符合时代要求、实践所需的创新性规定。新《测绘法》的颁布实施,是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开启了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新时代转型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支梁筑柱 完善体系

密织法律之网,构筑法治体系。伴随《测绘法》的颁布实施,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相继出台。

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作为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体现着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随着时代变化、地理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地图的编制方式、承载内容和传播手段等在改革开放后发生了很多新变化,手机地图、三维地图、街景地图等层出不穷,如何加强个人位置信息保护、完善法律责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经过近10年的打磨, 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图管理条例(草案)》, 11月26日颁布,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立法目的,建立了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体制,增加了互联网地图管理专章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首次在行政法规中写入国家版图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地图审核程序,取消了地图出版权限划分,从法律源头强调保护个人位置信息,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在测绘成果管理方面,1989年国务院以第32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2006年5月27日,国务院以第469号令修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规定了测绘成果汇交、保管、利用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等制度和措施。在测量标志保护方面,1996年国务院以第203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对测量标志的管理体制和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2009年5月12日,国务院第556号令公布《基础测绘条例》,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基础测绘工作遵循的原则,规范了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程序,明确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和地方基础测绘项目的具体划分,规范了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活动,细化了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和利用制度,建立了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机制,强化了基础测绘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加强了基础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管,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6部部门规章也相继修订发布。这些法规规章细化了《测绘法》的有关制度,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有了更加具体的法律依据。新《测绘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积极推动相关条例条款修订,推进测绘统一监管、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共享应用、地图管理、基础测绘管理等方面的立法,陆续制定出台了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作为省级《测绘法》配套法规率先出台,《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海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甘肃省地图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管理办法》则成为全国首个有关地理国情监测的地方政府规章。

自此,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体系根深叶茂硕果满枝。一个以《测绘法》为核心,4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32部地方性法规、近百部地方政府规章为主体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多措并举 明法于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依法治测必须让公众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多年来,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始终坚持普治并举,一手抓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倡崇德尚法,增强法治的教化功能,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手抓行政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净化市场环境。

2018年8月29日,主题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场活动在美丽的山东省青岛市举行。飘扬的彩旗、精美的展板、新颖的宣传品,特别策划设计制作的“中国版图知多少”等互动游戏,引来社会极大关注。各地也纷纷配合主场活动,在当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每年8·29《测绘法》宣传日,已成为测绘法治宣传的重要节日。全国各地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纷纷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测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微信微博问答、发送公益短信、上街设点宣传、报刊网站刊发专题文章、各大媒体集中报道、曝光违法测绘案件等多种形式,让测绘法治宣传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据统计,各地每年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万份,受众达600余万人次。

近年来,为深入宣传贯彻测绘法律法规,推动国家版图知识普及,形成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的社会氛围,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联合12部门每年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并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2017年,由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主办、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承办的“美丽中国”第三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电视赛暨江苏卫视《一站到底》特别节目, 2018年,配合央视拍摄制作的《绿水青山看中国》专题节目,以及自2013年起推出的系列“新闻地图”,收视率均位列当年频道前列。这些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测绘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为测绘依法行政和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依法行政 成效卓著

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的宣传贯彻实施,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融入依法行政方方面面,行政管理从理念到方式发生巨大转变,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更加公正、透明、高效,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阔步前行。

履行法定职责,推进阳光行政。改革开放40年来,测绘地理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工作决策实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宣传解读等主动公开,按时发布年度报告。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了原有的1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项目4项,梳理取消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涉及的3项中介服务事项。在行政许可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审批,实现全部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标准化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了甲级测绘资质审批细则;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正式上线运行,自此,“放管服”改革经脉打通,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各地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上自下,测绘管理服务在阳光下高效、便民。

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995年,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建立,《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发布。至今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已历经2000、2004、2009、2014年4次修订。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出台,提出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之后,《国务院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颁布实施,要求“完善地理信息服务资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系列的措施,多次修订管理规定和分级标准,下放管理权限,降低准入门槛,这一切为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难得的历史机遇。测绘地理信息产业进入了最好的时代,如旭日东升,迸发出无限活力: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为主的成熟产业链逐步形成,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龙头企业成长势头强劲,中小型企业充满活力,行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稳步发展,并向高质量方向转变。截至2018年6月底,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数量超过9.5万家,其中测绘资质单位超过1.9万家,从业人员数量超过117万人。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评价标准出台,完善了市场信用体系,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上线,发布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初步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测绘资质、质量、成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全面启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仅2017年就检查52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向“问题”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开展了测绘航空摄影、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市场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1家单位予以注销甲级测绘资质、2家单位予以核减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各地也积极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工作。项目招投标监管、测绘监理等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行风建设日益加强,行业自律不断强化。

严格行政执法,维护地理信息安全。2013年11月28日,《警惕身边的泄密》在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播出。节目中讲述了多起无测绘资质非法从事航空测绘,外国人在我国非法从事测绘活动、窃取国家重要地理信息的典型案例。一石激起千层浪。节目播出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改革开放40年来,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工作已形成了日常动态监管,深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整合执法资源的体制机制,在全国开展了多次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加大对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测绘地理信息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先后督办了首都机场无人机非法测绘案、某外企非法采集我地理坐标信息案、某外企在华非法勘测案等,对涉案单位或个人依法作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处罚;对76家中央国家机关网站和188家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进行问题排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网站及时整改。开展了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法打击涉外、涉军、涉密、涉网、涉证等违法行为。建立了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每年向社会通报测绘地理信息违法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采取专项执法、重点执法、定期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2.5万余次,查处完结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600余件。2017年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并适时开展了 “回头看”,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民国家版图意识明显增强。各地也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非法测绘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40年沧桑巨变,40年砥砺前行。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步伐始终在党的光辉旗帜引领下,踏实有力,从未停息。伴随依法治国的时代强音,测绘地理信息人站在新起点,再融改革大潮,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再扬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