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扎实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工作高效、作风优良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现结合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为核心,将“责任落实年”和“打造国土铁军”活动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以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建设、法律法规、国土管理业务、党风廉政等为主要内容,丰富教育内涵、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学习效果,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教育培训,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推动改革发展本领显著增强,科学文化素质、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在深化改革和强化服务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不断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的队伍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理论补“钙”和党性铸“魂”,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砥砺前进,有效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
(二)加强文化自信教育。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注重对省内和市内丰厚文化资源的利用,推动系统干部队伍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从政智慧,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定坚守精神高地,坚定文化自信。
(三)强化追赶超越意识。始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战略定位和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斗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追赶超越、奋勇争先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大力弘扬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逐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追赶超越的实际行动履行好国土部门所担负的职责。
(四)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围绕国土部门承担的五大职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批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合理运用现场教学和知识测试等方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履职的能力水平。
四、培训方式
(一)搞好集中学习大课堂。一是定期举办集中培训班,邀请、组织有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开展授课培训。二是结合例会学习时间,学习理论知识和国土政策方针,持续提升综合能力。
(二)“走出去”和“请进来”。一是加大选派领导干部参加国土部、省厅和市委举办培训班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系统干部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苏陕交流学习,积极组织市局、县区局分管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江苏省常州市国土系统挂职锻炼。三是利用好省内、市内的红色资源和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市检察机关相关领导进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培训。
(三)业务骨干讲业务。在全系统开展业务讲堂,由全系统业务能手担任主讲,通过对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学习和提炼总结,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
(四)加强干部个人自学。明确干部个人自学的基本内容和任务,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适时组织学习测试,督促全系统干部认真开展自学。
五、时间安排
市局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举办两次综合培训班。业务方面的专题教育培训,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阶段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业务对口教育培训。各县(区)局、分局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并按期组织实施。干部个人自学贯穿全年,每星期开展个人自学不少于4小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效果;业务对口教育培训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培训开始前向市局人教科(监察室)报告,培训结束后向市局人教科(监察室)报送相关资料以备检查。各县(区)局、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二)注重实效。 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培训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实地体验等培训方式的研究和运用;要坚持学之能用、用之见效的基本原则,重点针对市、县两级在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标准规程的执行和一些疑惑或难点问题进行教育培训,真正通过教育培训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强化考核。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年终考核和干部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对干部教育培训不重视,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相应减分;无故不参加教育培训的干部职工或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干部职工,均不予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