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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安康金州国际城小区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 业主维权难”有关情况的核查结果

时间:2018年07月17日14时23分 作者: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分享至:

7月9日,有网友在西部网留言反映“安康金州国际城小区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 业主维权难”等问题。获悉此情况后,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核查此事。

关于网友反映金州国际城小区5、6、7、8号楼均被法院查封的问题,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局、汉滨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座谈,多方努力。于2018年7月11日接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902执1106之一号”执行裁定书、“(2018)陕0902执1106之一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被执行人安康市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04号有商住楼5、6、7、8幢部分房产的查封,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7月12日办结解封登记,上述反映金州国际城5、6、7、8号楼已解除查封,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

关于网友反映金州国际城1、2、3、4号楼全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经查,安康市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了金州国际城1、2号楼首次登记,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6月1日办结,分户批量工作也正在办理之中。截至本此问题答复前,安康市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金州国际城3、4号楼首次登记。

关于网友反映开发商还将地下防空车位高价出售,也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开发商所建设的停车位是否为人防工程,如果是人防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开发商具有使用、管理、收益的权利,无防空停车位的交易买卖及产权登记的资格。